一、机关作风整顿网上举报
为扎实推进区机关作风整顿,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现开通网上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受理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政府失信违诺专项问题举报。
二是机构编制专项清理问题举报。
三是不作为乱作为专项问题举报。
四是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专项整治问题举报。
五是民生领域专项问题举报。
六是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举报。
七是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专项问题举报。
八是机关工作秩序专项问题举报。
九是司法执法环境专项问题举报。
二、留言要求
1、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留言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因此留言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在留言时需遵守网络道德,注意网络礼仪,做到文明上网;
3、留言前请认真阅读此条款之规定,应明确区政府领导分管的工作或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您的留言内容应与区政府领导分管的工作或政府部门工作职能相一致,一个留言只能提交给一位区政府领导或一个政府部门或一个公共服务单位;
三、留言禁止的内容
禁止一个留言写给多个区政府领导或多个部门,多出的留言,我们有权进行删除处理。
在留言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管理员有权直接删除该留言信息。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7、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8、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信息;
9、明显缺乏章法、错别字过多、内容晦涩空泛的留言;
10、重复留言、测试留言、灌水;
11、涉及他人或组织隐私的信息;
四、责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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