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19〕310号)、《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补充通知》(黑农厅联发〔2019〕456号)、《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稳产保供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0〕32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9号)文件要求。齐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梅里斯区财政局积极组织辖区内种猪场、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申报2020年8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内发生的存续或新增生猪养殖流动资金和猪场建设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经审核符合贴息条件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共3个,总需贴息资金35.15万元:
1、齐齐哈尔市鑫胜良种猪繁育中心贷款贴息额度为9.1万元。
2、齐齐哈尔天照牧业有限公司贷款贴息额度为16.95万元。
3、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双鼎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额度9.1万元。
为强化管理,现将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拟确定名单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为公示日期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452-6561983
齐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8日